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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首块“标准地”县滨海新区F-27-2地块成功交地
发布时间:2018-07-12    来源:平阳经济开发区

  近日下午,在全县首个“标准地”——县滨海新区F-27-2地块,浙江恩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现场交地,并拿到了《不动产权证》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双证。该公司总经理徐建胜告诉记者:“以前,我们拍到工业用地后,一般要三四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办理手续。现在,拍下了‘标准地’,只要交付出让金,就能现场交地了。而且今天国土局还直接将双证现场交给我,接下来马上就可以开工了。”

  据悉,在“标准地”出让前,县各相关部门根据指导性控制标准明确具体要求,出具书面意见,纳入土地出让条件,有特殊指标要求的纳入“标准地”使用协议(项目管理协议),实施公开出让。符合条件的企业拍得土地使用权后,须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并与乡镇或管委会签订承诺书,支付出让金,才能办好《不动产权证》。“提前告知企业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指标要求和经济技术标准,提升入驻门槛,有利于避免低产能、低效益的企业进驻,吸引优质企业,有助于我县产业经济基础整体提升。”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
  按照承诺标准和审批文件,在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、指导服务下,企业可自主选择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参建单位。如规划部门对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指导把关,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,企业即可开工建设,但须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勘察、咨询、设计、测绘、检测成果和施工、监理情况。

  此外,企业在完成厂房建设后,只需有关部门提供材料即可完成验收,大幅减少审批环节,缩短审批时间,让厂房尽快投入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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